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9.孩子随母亲姓,父亲有权改回来吗?
banner"
>
【案例】
金某与古某经法院调解离婚,协议约定不满两周岁的儿子由女方(金某)抚养。
金某为儿子报户口时,未经古某同意,以“金小某”
为姓名,进行了户籍登记。
生父古某发现后,未与金某商量,就到公安机关要求更改孩子的姓氏,公安机关将“金小某”
变更为“古小某”
。
母子俩均不知道姓名变更事宜。
孩子从就读幼儿园到小学毕业,一直使用“金小某”
的名字,直至十一岁小学毕业那年需要进行学籍核实时,才发现户籍登记的姓氏被变更了。
为此,金某以金小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恢复“金小某”
之名。
金小某本人表示朋友、同学都叫自己“金小某”
,自己已经习惯了“金小某”
的名字,希望能够将自己户籍登记的姓名由“古小某”
改回“金小某”
。
【法律分析】
民法典规定,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,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本案中,金小某自幼儿园、小学一直使用“金小某”
的名字,该姓名已经为老师、亲友及同学熟知,已成为其稳定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,继续使用该姓名,有利于孩子的学习、生活和身心健康。
金小某已经年满十一岁,属限制行为能力人,按其年龄和智力水平,已经能够理解姓名的文字含义及社会意义,在选择姓名的问题上具备了一定的判断能力,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姓名权问题上应当充分考虑其本人的意见。
原告继续使用“金小某”
的姓名,不会改变其系金某与古某子女的事实,也不会损害生父、生母及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将户籍登记姓名由“古小某”
变更为“金小某”
的诉讼请求。
【法条链接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
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,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情满雾云山作者用舒展自如的开放式艺术手法,以爱情的起伏为脉络,以艰苦创业为主线,围绕着华高灿毛妮妮的爱情故事,勾划了林瑛甘雯丽关文彬梁仕达丁...
曾用名百亿合约男友文案有改但剧情还是原剧情]言初怎么也想不到,一贫如洗的她,会和一个陌生男人,莫名其妙地绑定了一场为期365天的财富交换。说白了就是他的钱进了她账户,她的钱进了他账户还转!不!回!去!好消息对方是陆洺执,陆氏集团太子爷,多金,年轻,人还帅。坏消息这人脾气差,控制欲强,还打算趁机和她来场合约恋爱。...
从练习生到女子天团,她一心想往上爬,发誓要颠覆前世女配的命运,然而总裁一直要潜规则她,身边还有个未来影视歌巨星在作妖!!!...
她是21世纪的天才神医,却穿越成不受宠的弃妃,冷面王爷纳妾来恶心她,洞房花烛夜,居然让她这个王妃去伺候,想羞辱她是吧?行啊!她拿着几面旗子,对着床头摇旗呐...
携带可成长空间重生清末,成为九叔的掌门大弟子。不断成长,并开山立派。...